1、外资类企业和内资企业申请ICP和EDI许可证的审批部门不一样,外资类企业需要向国家工信部直接提交申请,内资企业只需要向本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即可。
2、申请外资和内资类ICP和EDI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是不一样的,外资的流程比内资企业申请多了一项《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该项也是通过工信部申请,企业取得工信部的该项批准之后才能向工信部提交ICP和EDI许可证的申请。
3、外资和内资企业*终申请下来的许可证也不一样,外资类的ICP和EDI许可证编号是前面是“合”字开头,内资的是各省份名称的简称开头。另外外资的颁发机构是工信部,内资的颁发机构是各省通信管理局。
外资申请的时间要比内资申请的时间要长很多,需要的材料以及申请的难度也要大很多,下面就根据外资申请的情况做一个介绍:
1、关于《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的申请要求:
①注册资金现在已经放宽到100万了,以前申请的资金要求是1000万(认缴就可以)
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4)有从事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③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④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以上条件相对于来说难点是在第④项,因为很多涉及外资股份的企业的外资方大多是属于投资机构,没有具体从事电信业务的经验,那么这块的解决可能就需要我们申请和外资方沟通需要给他们进行一定的规划来满足申请条件。
2、《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申请的材料
①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申请表
②项目建议书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专用表格
④中方投资者的有关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情况的介绍
⑤外方主要投资者的有关材料
1)公司登记证
2) 经营许可证和运营经验与良好业绩的证明
3)过去3年的公司年报
4)资信证明
⑥外方其他投资者的材料
1)公司登记证
2)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3) 结论
⑦其他材料
1)合资公司拟通过已有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成立的,应提交股权转让协议。
2)根据法律法规需要的其他材料:申请人对以上内容要求予以说明、解释的,应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部门进行说明、解释。
3、ICP和EDI许可证申请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
3)股东公司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公司章程
5)股权结构图
6)公司近期为三名员工*近一个月所上社保证明
7)域名注册证书
8)公司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9)主机托管合同(虚拟主机或专线接入合同原件及彩色扫描件)